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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许可与转让的途径
在专利许可与转让的途径上,个人与单位区别不大;当然单位显得更有信用,对于实施可能出现困难的情况,有助于用户放心签约。而技术含量不高、实用性一目了然的专利不存在这一问题。
在行业内许可与转让专利,可以凭借原有关系,向有需要的用户推荐——这类专利往往是为解决
用户某些问题而开发出来的。在行业外许可与转让专利要困难些,须借助行业名录,通过信件或电话联系,有时还要远行面谈,个人干相当不容易。
有不少中介机构从事专利转让,你也会收到此类信件。奉劝你不要对此寄希望,当然那种不要钱又不影响你自己许可与转让的可以回信一试。看一下合同法,不要掉入委托的陷阱里。
随着互联网的普及,通过互联网向行业内用户发EMAIL、将自己的专利公开推介,将成为趋势。
专利许可与转让的方法
无论用什么专利许可与转让的方法,专利的可行性论证是必不可少的。一旦申请了专利准备许可与转让,就要从技术与经济效益上做评价,最好写出书面材料,这是你最有力的依据。
专利许可与转让是两样事。专利转让意味你从此以后与此专利无关,专利权由受让人所有,因此必须到专利局备案。专利许可形式多样化,根据与被许可人的合同,可以许可独家、有限家、无限家生产(或使用)。
由于专利许可与转让常伴随技术问题,它也可能是技术合同的一部分。
向大家推荐一种专利许可合同的形式:专利人(甲方)向被许可人(乙方)提供独家许可,乙方先付极少量的钱,双方确定赢利目标、进度;当赢利目标、进度未达到,乙方可按预期分红支付甲方(认为有前途)而继续实施、也可终止实施交还专利许可;如果与甲方协商一致,乙方还可按少于预期分红的支付保持独家许可或拥有一般许可;甲方不能取得预期分红,有权收回专利许可,另寻乙方。
也许是专利许可与转让的对象,也许是第三者都有可能侵害你的专利权
当你的专利权被人侵害,你将卷入专利纠纷与诉讼 |